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圖書館數位休閒區使用須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中華民國9747訂定

一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讀者體驗資訊時代多元化數位休閒媒體之場所,特於進德總館設立數位休閒區(以下簡稱本區)。

二、服務對象:凡本校教職員工生,均可使用本區設備及相關服務。

三、開放時間:

(一)學期上課期間:每週一至週五900-12001300-1700

(二)寒、暑假期間:每週一至週五900-1600

(三)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。

四、使用方式:

(一)教職員工請持服務證、學生請持學生證,至本館流通櫃台辦理借用手續後,即可使用。

(二)遊戲機組、遊戲光碟以登記使用人每次借用1組(片)為原則

(三)使用時間以每人每次1小時為原則;如無人預約,則可延長使用1小時。受限於軟硬體設備數量,每人每日使用總時數,以2小時為上限。

(四)預約服務:

1、本區亦提供預約服務,如需預約,請填寫「數位休閒區預約申請單」擲交本館流通櫃台,或以電話預約專線(校內分機5534)辦理。

2借用人可於1個月內辦理預約,惟每人每週使用總時數以不超過3小時為原則。

3、預約使用申請完成後,請依預約時間到館使用。超過原預約開始時間10分鐘仍未到者,將喪失本次預約權利,並由本館開放供其他使用者登記使用。

五、其他須知:

(一)本區之各項器材及媒體資料均限館內使用,並以本館提供者為限。

(二)請勿擅自移動各項器材設備,並嚴禁拷貝數位媒體資料;若涉及違反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,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
(三)本區座位請勿佔用做為自習或其他用途。

(四)使用前請先閱讀操作說明,並小心操作、愛惜使用;相關設備之損壞如係人為操作不當所致,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,並依本館借閱管理準則第十九條辦理。

六、本須知經本館館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